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虎字碑 Tiger Inscription

清朝同治六年(西元一八六七),台灣鎮台總兵劉明燈北巡噶瑪蘭時,行經草嶺埡口,遇狂風大霧,莫辨方向,於是當下以五節芒花為筆寫下『虎』,勒「虎」字以鎮之。其乃取易經『風從虎、雲從龍、聖人作而萬物睹』的意思。傳說劉氏好書虎字,有公、母之分,公虎現存台北市博愛路軍管區內,本碑則係母虎。

四隻母老虎....囧rz..


虎字碑以草書所刻位於草嶺古道嶺頂隘口處山徑步道旁(海拔約330公尺),碑高四尺、外圍寬七尺,上款「同治六年冬」、下款「臺鎮使者劉明燈書」,於1985年8月19日公告為國家三級古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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